4月13日下午,我院与安徽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举行科研技术成果转让签约仪式。在热烈的气氛中,院科技处刘群处长代表我院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60万元人民币价格获得了胎盘因子项目组主持研究的《血液制品中病毒的灭活方法》科技成果两年的独占使用许可。这一协议的签署,填补了我院在专利技术转让方面的空白。
胎盘因子项目组通过多年锲而不舍的努力,在取得注射用胎盘多肽新药证书的基础上,申请发明专利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其中发明专利《血液制品中病毒的灭活方法》和实用新型专利《病毒灭活装置》于2008年9月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注射用胎盘多肽制备方法》于2009年4月获得授权。本次转让的《血液制品中病毒的灭活方法》主要运用于生物制品病毒灭活/去除方面,是对目前国家药监局推荐的用于生物制品病毒灭活方法的创新和补充。该项技术不仅对病毒灭活较为彻底,而且可缩短生产时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病毒灭活工艺之所以能够取得专利证书并成功转化为生产力,首先与胎盘因子项目组坚韧不拔、刻苦钻研、勤于思考的精神分不开。在工艺研发初期,项目组在没有专用设备、技术落后、科研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凭借干事创业的韧劲,对病毒灭活工艺中重要参数和数据反复试验,开发出一套可行的病毒灭活工艺方法,并一次性通过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认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次,院所各级领导对项目组的研发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多年来,项目组在没有纵向、横向收入,无力支付水电等基本费用的情况下,院、所领导从实际出发,对胎盘因子项目组人员工资、房屋水电等开支给与了最大程度的补贴支持。
此次科研成果的成功转化,院科技处处长刘群和科技处张勇同志为发明专利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的编写、修改、上报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在取得专利证书后,积极帮助寻找成果转化对口单位。在了解到安徽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急需该项成果后,院科技处处长刘群指示项目组人员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把握时机,及时与对方联系,邀请来院进行商业谈判。由于双方在转让价格、使用期限等关键问题上各持己见,谈判进行十分艰难。最终,通过协调,在双方做出必要让步的情况下,达成一致,签署合约,实现了“双赢”。
胎盘因子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