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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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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对象

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中辐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可参加中辐院复试。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为3月27日-3月31日,具体日期随后通知。

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在调剂系统开放之后,主平台腾讯会议。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熟悉复试视频系统详细要求见附件。

复试前人力资源部会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

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对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外语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测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复试所有项目中一项不及格者(总分的60%为及格),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

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资格审查存在问题或疑义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将结合本院招生计划、专业需求、生源情况、考生初试成绩及报考专业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的120% - 150%。

四、录取工作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管理办法等,结合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审批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中辐院官网或研招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生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凡进入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在规定时间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期间提供虚假信息;

4、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经上级部门审查未通过者。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重新复试申请,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核实,确有问题时经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其组织再次复试。

五、其他说明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

六、未尽事宜按国家、山西省相关要求及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要求及操作说明

附件1: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要求及操作说明

一、适应对象

以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硕士研究生考生

二、复试要求

考生须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视频复试系统腾讯会议进行模拟演练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院人力资源部。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三、考生准备

(1)设备及网络要求

笔记本电脑 1 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 Windows7 以上操作系统;

1-2 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考生准备 2 部手机,1 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

(2)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腾讯会议),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3)环境要求

考生要提前准备好安静、光线良好的室内环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 (间隔不超过 1 米);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 360 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4复试过程

复试过程采用双机位,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防止作弊。

考试开始后,考生要严格按考官指令进行操作,主考官再次对考生进行身份和所处环境确认,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展示考试要求所需物品(A4正反面空白纸,签字笔,铅笔,橡皮,尺子等),确保考生桌面没有其他物品,复试整个过程考生上半身包括两只手臂都要一直出现在主机位的视频中,视频不能移动和改变比例,问答过程要直视视频,考官在发出书面作答提示时,可以低头按要求时间作答,作答过程不能左顾右盼,书面作答完毕考生将答案进行展示和口述。复试过程二机位放在考生背后,要求可以看到以考生左右两边两米内的距离。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考生按照指令停止答题,退出复试系统。

考试过程中若因网络原因中断,该考生正在作答试题终止不计分,若一分钟内恢复,另行布置同等难度试题重新作答。若中断超过一分钟,该考生可临时改用备用视频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剩余试题,其他考生待主视频复试系统恢复后进行复试。

(5)复试纪律

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复试过程严禁考生录屏、截屏、缩屏,若发现考生故意关闭视频、制造故障等行为,视为有作弊嫌疑,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考生如将复试过程影像或截图进行发布扩散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的,散布虚假信息或造谣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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